来源: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6 22:02:22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要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首先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包括:
1.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2.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3.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4.社保局审核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5.等待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整个过程需要耐心等待,确保顺利完成转移手续。
一、条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需提前1年办理)。
二、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收原件(1份);
3、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缴费凭证》,收原件(1份);
外地社保要转入回本地社保的,可以先申请外地的社保机构为当事人开具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所在的单位依法在当地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向本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参保的缴费凭证等材料;再由本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则予以登记。
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医保是两种不同的保险,交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是城乡居民,交灵活就业医保的人员是灵活就业人员。因此,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并不能交灵活就业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交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类型有不同的缴费标准和福利待遇,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此外,每个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也有所不同,在选择保险类型之前,最好先了解当地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免在以后的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可以的。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都是可以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法律依据: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以及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可知,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入灵活就业保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向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即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灵活就业保险缴费后,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将记入灵活就业个人账户,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灵活就业缴费年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