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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最新

来源: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5 16:41:17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归哪个部门?

养老保险归社保局管理,现在养老保险真的是越来越重要了,大家一定要缴费社保,才能够在合法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而且工作的时候一定要让公司和老板帮你购买社保,这个是非常重要的,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了,一定要在工作的时候就要缴费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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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归社保局。
养老保险缴纳和社保缴纳一样,需要在当地社保局缴纳。

社保局全称是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医疗保险管理)局,是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二级局。其主要职责是:及时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档案,完整、准确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数据,采集保管相关原始凭证;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的查询、核对,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业务;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健全业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归社会保障部门管,也就是归社会养老统筹部门在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部门,这样养老保险就要归养老统筹部门在管理,你每年和每个月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都要交到养老统筹的这个部门,等到年底以后,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那么你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就要进行统计,该进入个人账户的就要进个人账户,该进入养老账户的就要进养老账户,因为养老保险是用于以后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跟医疗账户是分开的,是两个部门各自交的钱都归到各自的部门里面,这样医疗保险生病住院就可以用医疗保险来报销。

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在地方上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具体负责。地方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各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各地具体名称有所不同)。

职责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浙江省视同缴费认定办法?

1、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

2、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3、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养老保险最多可以让用人单位往前补交几年?

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补交的,最多只能‍补缴一年。

以下情况可补缴:

1、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不得通过违规补缴而取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离职的人员,从进入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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