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2 15:27:33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国务院2018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 该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2)加强养老金的统筹管理,实现跨省异地转移接续;(3)实现养老保险和医保的联动,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一体化发展;(4)鼓励和支持企业职工自主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金延期领取等多样化养老保障方式。
3 这个决定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以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社会统筹两大部分,国家鼓励并支持企业实行职工自愿补充个人账户。
2.明确企业和职工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规定各级民政、税务和社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规定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由国务院于2005年12月3日发布,包括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等十一条内容。
中文名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文号
国发[2005]38号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实施时间
二00五年十二月三日
1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 该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决定的内容包括:提高养老金水平,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完善基金投资管理,加强监管和评估等。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区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年缴费标准。
自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按年缴费。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
三、缴费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1月25日,均可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具体办理时间为每月1-25日,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时段,不办理缴费业务。
四、缴费补贴标准。
参保人选择200元(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100元)的政府给予每人补贴30元;选择200元以上档次的,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其中:300元档次补贴45元、500元档次补贴60元、1000元档次补贴75元、3000元档次补贴90元、5000元档次补贴105元、8000元档次补贴120元。只有缴纳本年度保险费时给予政府补贴,补缴往年保险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五、月领取养老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高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自2020年7月起增至113元(中央93元、省级15元、县级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参保人60周岁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系数)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