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6 19:34:19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异地如何领取养老金?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领取即可;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户籍地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在该地办理领取;
2、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领取;
3、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十年的,归集到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在农村,外出务工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一些从事工程项目工作的,经常会全国各地到处跑,而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养老保险在多个城市缴纳的现象。那么异地养老金的情况该作何处理呢?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1、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在哪个地方退休的则认定为养老保险关系在哪,并且在缴满10年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养老金。若未满10年,养老保险则要回到上一个缴满10年的城市。
2、户籍所在地
在其他工作过的地方,各自缴纳的时间也都没有达到10年,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回到原籍去领取自己的养老金。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35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60元,第五档70元,第六档75元,第七档80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25元,第五档30元,第六档35元,第七档40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意见》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应列入保障对象。
在保障形式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当地测算标准一次或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账户。同时,要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好。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一、申请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1.土地被国家依法批准被征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
2.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必须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不然不能申请参保。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
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
男性在45~60周岁,女性在40~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800档次,政府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
被征地30%以上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0元/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