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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强制赔钱,保险公司强制赔钱怎么办

来源:保险公司

更新时间:2024-10-12 02:57:12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强制赔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强制赔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中我全责,但是对方要求的赔偿太高,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责任认定你负全责,你对事故被损害方依理依法都应全额赔偿。至于对方要求太高还是不高都是你的主观判定,不能做为判断依据。现行交通事故处理对经济损失采用的是在交警主持下的协商。双方提出的损失依据都互相认可,就能达成协议进行赔偿。现实中由于众多机动车都参加了保险,交警在调解中一般采用双方保险公司的《损失确认书》作为损失认可的依据。如果有一方(无责方)没有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没有定损,车方又不让肇事方保险公司定损的就比较麻烦。这种情况肇事方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对无责方的单方修复(未经自己认可的修复方式、范围)不认可。并申请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保险公估公司定损。这一切都还不能达成协议,那就只能让交警终止调解。对方向法院起诉你进行诉讼调解或判决了。这时你要求进行司法鉴定损失,法院都会支持的。这里说明一点:交警依道法处理交通事故是不支持间接损失(如:事故造成的车辆偏值等),而法院审理时依民法及侵权责任损害是支持这些赔偿的。

保险公司强制赔钱,保险公司强制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你方全责,你方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对方要求赔偿太高,你就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一、交通事故一定先经交警或公安派出所处理,千万不要私了。因为一旦私了,有些证据无法取得,未经交警认定,事实就不清楚了。再碰到一些赖人,就会漫天要价,进行讹人。

二、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都是有标准的,并不是说对方要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那么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如果是财产损害赔偿,那就由有关部门鉴定,最终结果以鉴定部门的评估鉴定为准。

三、对于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你可以先让交警或办案人员计算一下,或者是找有关律师、法律工作者咨询一下。如果对方要价低于这些标准或者是与这些标准差不多,那你就可以考虑赔偿。如果对方要价明显高于这些标准,你大可不理他,让他走法律途径就是了。

当然,对于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又是肇事全责的一方,你应当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在对方提出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予以赔偿。

对方要求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当事人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在司法解释中早有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所有的费用都要有据可查,比如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误工费(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对于这些费用都是有发票或收据为证的,没有发票或收据等有效凭据,是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从法条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份,如果你有购买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应当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如果你没有有购买商业保险或者保险公司按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后还是不够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剩余的部份才会由你进行赔付。

当然,保险公司在进行赔付时也会进行核查,以防当事人骗保的行为,你可以以保险公司最终调查来进行赔付,毕竟在核账方面,人家是专业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发生交通事故是一件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如果是小的事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协商处理,往往大的交通事故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各种各样的证据,事故责任人的确定,交通肇事事后处理赔偿款的确定等等。像你发生的交通事故,虽然认定你是全部责任,但是因为赔偿款的多少与是否合理发生了争议,你如果实在觉得不合理,对方狮子大张口,你可以通过法院来认定你应该赔偿的标准和赔偿款的多少。现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纠纷现在是一件很棘手的问题,部分交通事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双方责任和赔偿款的多少一直都是非常扯皮的事情,虽然有着交警对交通肇事的责任认定,但是由于交通肇事赔偿金里面的赔偿项目和赔偿的标准一直都是非常争议的事情,发生了交通肇事,一般赔偿的内容里面的额外间接损失往往是交通肇事处理起来最不好处理的事情,间接损失怎么计算?计算的依据是什么?这是双方最争议的地方,有的交通事故赔偿由于双方分歧太大,不能通过交警调节解决,最后只有通过去法院走法律程序才能够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只买了强制险,但对方只是软组织挫伤却住院一个月,不肯出院怎么办?

只买交强险还要玩车,这回摊上事情了。以后注意一定要买足三者险(少不了有人说我是保险公司的托)。

既然你的全责,那么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2.2万元。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显然,交强险能赔偿的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一共就是区区一万元,超过的部分,全部由你买单了,而现在对方住在医院,小病大养,不肯出院,怎么办呢?

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如果你买的交强险最高赔付住院医疗是11000,所以你看情况,人道主义的偶尔看望,保持好态度也是必须的。如果对方已经痊愈,院方出具出院证明那就可以按章程处理即可,如果对方是故意不出院,院方也已经表态对方可以出院,这时候你先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协调,如果实在协调不了你可以不用管让对方起诉你即可,你再起诉保险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最保险也最放心。希望可以帮到你~多多关注小七!学习更多实用案例解析!

根本一点事都没有,不要说对方住一个月,他就是住一年,你强制险的赔偿也是足够给他的。要知道,强制险的最高赔付是11万块钱。

我们这里有一个例子,供你参考。县直单位一个副局长也是全责,而且逃逸。对方知道他是有单位的,想敲诈一笔,交警让他们双方协商的时候,对方咬定要他赔8万,他知道对方只是轻微伤,于是他问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他朋友告诉他,为了不造成其他不必要的麻烦,给5万也可以,要是按正常渠道走,最多赔给他的不会超过2万。

于是,那个副局长跟对方协调解决的时候说,可以给5万。可是对方不愿意,非要8万。结果就是那个副局长1分钱不给,爱怎么样怎么,大不了是副局长不当了,让他直接到法院起诉。

结果就是对方真的去法院起诉。副局长拿到传票,理都不理。保险公司的朋友告诉他,反正钱都是保险公司出,他根本都不要到边,保险公司派律师应诉就可以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法院让对方跟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赔偿1.9万元了解。那个副局长受了个警告处分。

所以不用怕,生活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必要想太多。

您好,我是维权小达人,有幸能为你解答法律问题。

出不出院,不是由对方说了算,而是由病人身体状况以及医生所决定的。必要的医疗行为是正常的,如果人为的延长治疗时间,以获取多赔偿数额,法律也不会支持。

曾经看到一个交通事故案例,受害人住院治疗,本来可以出院,但他住院时间长达三年之久,简直不可思议。人最不愿意待的地方就是医院,而这个他居然一待就是三年多。后来他与车主自己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数额不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认定受害人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对于超出正常医疗费时间不予认定,按照受害人实际需要住院的时间认定赔偿数额。

维权小达人给的建议是:

在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这么久医疗时间,那你也得赔偿;

如果受害人不需要医疗这么久,故意拖延住院时间,以获取多赔偿数额的话,一定要请求法院核实受害实际需要住院的时间,不能让受害人通过拖延住院时间而多获赔偿,对于故意拖延住院的时间,只能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强制赔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强制赔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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