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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的规定

来源:保险公司

更新时间:2024-11-07 02:24:02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告申请保全后,双方资金都没有冻结,谁的责任,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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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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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全分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依当事人的申请启动,须提供相当于保全数额的担保,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30日内不依法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会解除保全。

其次,诉中保全可以申请启动也可以法院依职权启动,申请人一方可以提供担保,不超过担保数额的30%。

最后,分情况看资金没有被冻结的原因:

1.当事人申请的是诉前保全,法院裁定驳回;或者法院裁定保全,但是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或者申请人在申请保全后的30日内,没有依法起诉、仲裁。

2.若法院裁定保全,当事人不存在上述情况,那就是法院的责任,建议和执行法官沟通或者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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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保全后,双方资金都没有冻结,谁的责任,怎样维权?

一、先看看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前保全的程序

个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法院审查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通过的,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不必要或没有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或封存相关财产。

注意,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等额的财产担保,也可提供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的等额担保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对保全保险审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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