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公司
更新时间:2024-01-23 18:16:54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上级监管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上级监管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 保监会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也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其基本目的是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拟订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则;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保监局行政监管主要包括:
1、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3、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
6、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归国家医疗保障局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一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业和医疗费用等。
1.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医疗保险主管机构的义务是承担行政职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法履行国家法定的职责,推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经办职工医疗保险事务;二是管理好医疗保险基金,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并维持基金的平衡和增值;三是加强对医疗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医疗服务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医疗保险承办机构作为事业单位,本身不享有行政职权,但是只要由医疗保险法律规范授予权利,就获得一定的行政职权,具体的职权有:一是职工医疗保险重大决策的建议权和具体操作的决定权;二是对参保人的审查权;三是特殊检查治疗、治疗性药品以及转诊等方案的审批权;四是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权,以及对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拒付权等。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遵循中西医结合的原则,兼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方便为参保对象确定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参保人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上级监管部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上级监管部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