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理赔
更新时间:2024-01-25 09:29:40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发票原件丢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险理赔发票原件丢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常用的办法,如果可以找到开票单位,让他们帮忙复印一下他们留存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丢失,凭此入账”并加盖他们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你们凭复印件入账。
首先,如果您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发票必须是原件。
第二,如果你已经在保险公司报案,必须到第二保险公司报销,第一保险公司会保留原件,同时给你一份盖章的理赔单,并提供发票复印件等资料给第二保险公司。这需要向第一家公司解释。
第三,如果是社保报销,同样要保留社保原件,你凭社保单原件等资料去找保险公司。
第四,除上述情况外,保险公司不结算复印件。
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只有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理赔时需提供发票原件。
2.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再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当医疗费用超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额, 可以先在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完后,让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个公章(分割单),再拿这 张单证及其他医疗资料的复印件,找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不可以的。 社保医保报销涉及到医院结算单原件,大部分商业保险也是如此要求。住院结算单只能开出一份,遗失不补,这既是财务制度规定,也是防止当事人重复报销的手段之一。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研究一下合同细则,部分商业保险是认可复印件的(并不是全部都认可),该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医院复制发票存根作为报销依据。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 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理赔发票原件丢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理赔发票原件丢失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