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理赔
更新时间:2024-01-25 19:45:19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经典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险理赔经典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孟先生车祸遇难死亡赔付案2008年4月30日,客户孟某在北京某银行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100万元,基本保额106.2万元,未指定保险金受益人。
当年9月16日晚,孟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与环卫局的环卫车辆发生碰撞,抢救无效身亡。
12月3日,整理遗物后发现孟某保单的妻子向中国人寿寿险北京市分公司报案,提出理赔申请。
调查后,寿险北京市分公司认定被保险人孟某属于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符合“鸿丰”保险责任身故赔偿3倍保额的规定,2009年1月依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相关继承人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共计318.6万元,受益人对中国人寿保险理赔工作表示满意
未满15岁的小舒(化名),父母均在外地打工,其常年随姑姑在西安生活。2022年8月,小舒独自驾驶姑姑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新城区长缨路时与樊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樊某车辆受损。
此次事故经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大队认定,小舒与樊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樊某咨询4S店后得知车辆修理费约需花费近万元,起诉请求小舒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事故中,樊某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其损失依法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因小舒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小舒及樊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因本案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此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双方应当按照4:6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被告均认为对方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抵触情绪很大。后经法官调解,小舒的姑姑最终同意向樊某赔偿800元,并当场给付樊某,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电动自行车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亦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有的家长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不足,对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持默许态度。而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骑电动车时随意穿行道路、路上嬉戏、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象时有发生,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缺乏应变能力,极易酿成悲剧。因此,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教育未成年人从小知敬畏、守规则。
支付宝好医保的理赔成功案例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1. **黄先生的案例**:黄先生于2018年11月为自己在支付宝投保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连续缴纳保费两年后,他于2020年6月被医院确诊为霍奇金淋巴瘤。尽管最初遭遇拒赔,但经过专业协商处理,最终90%的比例赔付了前期所有的医疗费用,并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后续的医疗费用理赔。
2. **某客户的案例**:该客户于2018年10月投保了好医保,选择月交保费。2019年12月,他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并需要进行住院手术治疗,手术费用预计为7万元。通过好医保的保障,他得到了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3. **丁女士的案例**:丁女士于2020年4月30日投保了好医保·长期医疗。2021年1月,她因“畸胎瘤”住院手术,总共花费18875元。虽然最初的理赔金额仅为1070.79元,但她不服判决并提起诉讼,最终胜诉并获得全额理赔。
4. **mo妈的案例**:mo妈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了好医保。今年年初,她的姥姥因身体不适在北京的医院进行治疗,被确诊为脊柱炎。经过全面的检查和治疗方案制定后,她成功申请了理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理赔经典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理赔经典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