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理赔
更新时间:2024-01-26 04:07:57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之后第二年保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险理赔之后第二年保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车险理赔后第二年保费根据出险次数决定:
如果上年出险一次,保费按照标准保费出单,出险两次或两次以上,保费会以标准保费上浮10%出单;根据出险次数,最多可上浮30%。
出险次数越多,“惩罚”的幅度越大,出险年份越长,“优惠”力度越大。这个方案的出台意味着高风险车主将付出更高的保费。
如果车主原来连续三年没有理赔记录,在投保时保费最低可打7折,如果连续两年没有理赔,打8折;上一年没有赔款,打9折;如果是新车承保以及两次(含)赔款以内的,保费不打折;上年发生三次赔款的保费上浮1.1倍,四次赔款的上浮1.2倍;五次及以上赔款的上浮1.3倍。
报保险一次第二年保费通常不会有明显的增加,只有在四次出险或者赔付率超过百分之百以后保费会上浮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各家保险公司根据报保险情况的不同,会依据上年出险次数以及上年赔付率决定费率调整,通常如果上一年没有赔款会优惠百分之二十左右。
车辆保险理赔一次如果是会影响到第二年保费的,但是第二年保费不会增加,但是第二年报废的费率优惠没有了。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可以降低10%的保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第六条 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第七条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第八条 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第九条 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扩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一、汽车出过一次险,第二年保费不会上浮,会维持第一年年的标准。如果不出险会优惠10%。
二、交强险是根据上年是否发生责任交通事故进行浮动的。若发生有责事故两次以上,交强险费率上升10%;若发生有责死亡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30%。此外如有酒驾情况发生,根据车主所在地规定,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10%至15%之间,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20%至30%之间,总共累计上浮费率不得超过60%。
三、商业险是根据车主上一个保单年度出险次数而浮动的。一般在出过两次险后会上浮,具体上浮规定如下:上年度出险次数3次,上浮10%;上年度出险次数4次,上浮20%;上年度出险次数5次及以上,上浮30%;上年度出险次数8次以上,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续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理赔之后第二年保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理赔之后第二年保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