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理赔
更新时间:2024-10-24 13:09:05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人员不给理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险理赔人员不给理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仔细看了你的保险卡,发现有“会员专用”四个字!“会员专用”是什么意思?保险公司所发售的保险卡上不应该出现这几个字。所以,我怀疑你这张“保险卡”是一张“伪卡”,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承保!
那么,什么是“伪卡”呢?
有一些保险代理公司打着保险公司的旗号,擅自制作“保险卡”进行销售,其数据根本没有录入保险公司的核心系统,而且,保费也被保险代理公司侵吞。所以,才会出现保险公司拒赔的现象。
其实,这种现象非常多。有一种“救援卡”号称可以在全国各地得到救援,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经过核实,保险公司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儿,纯属保险代理公司与某救援公司联合伪造的。
就你所描述的情况,我怀疑你就是遇到了这种现象。你现在需要做的是:把销售该卡的保险代理公司起诉到法院,然后,听从法院的裁决。
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原因只有4个,请检查是否就是这四个:
A、保险事故与合同的理赔条件不符合
B、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件内
C、投/被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
D、买到的保单是假保单
这四类拒赔原因囊括所有的保险不理赔案例。
如果你已经确认自己的理赔应当由保险公司赔款的话,再沟通,具体细节要看实际情况而定,最好能给我看到合同以及保险事故的前后,但是一般而言,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而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这两个时效从法理的角度上可以称之为 请求权消灭时效,所以要想我帮到你,需要你这里提供一下详细的资料,否则,按你说的情况,可能已经没有太太希望。
提问者提出问题的条件太模糊,根本没有说明购买的是什么保险,是否是保险责任期内?但是看到你给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分析得出你购买的应该是属于意外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的规定: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3)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4)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二、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正确:
个人建议:
车祸猛于虎!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我在实践当中办理过的很多交通事故案件中,几乎很少有对方主动赔偿损失的情况,除非是非常小的事故对方急于息事宁人;或者如果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话,为了获得受害方谅解以获得从轻处理,则会对赔偿表现的比较积极。
这里主要说一下民事案件。
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一定要先注意第一时间报警,注意保存事故现场,如果事故现场被破坏,特别是没有监控记录的情况下,事故科很难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事故认定书,最多开个事故证明书 ,这就无法合理划分双方的实际责任。
在事故科时有可能开始面临着调解,对方可能涉及保险公司、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这时候一定要找到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计算好受害方的损失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等,如果出现你说的人员死亡,还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等。
如果调解不成,就面临着到法院起诉,在法院立案后也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就开庭,在判决书下来之前调解是贯穿始终的。如果你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对二审结果不满可以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一般流程,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法行天下”并私信,也可以在下面留言参与讨论,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理赔人员不给理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理赔人员不给理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