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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标准

来源: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4-11-26 05:57:02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生开错医嘱,护士未发觉执行了,对病人造成伤害,护士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一个医院都是保医生,难得有相信,保护护士的!

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标准

医院口头医嘱是不成文的规定,在好一些的医院只有在抢救的时候才执行,但,不能说没有这回事!

医生比护士总工资高多了,不管哪个环节出错,护士都有责任,特别是有些把责任推在护士身上的,护士是承受不起后果,同样的责任在医生身上自身,多数是能承受的!

不要说什么护士学历比医生低,护士也有高学历的!

在一般医院护士工作强度比医生高多了,医生,护士本就是合作关系,但,有多少人承认?都以医生自居,医生是上级,护士是她们的下属而已,医生说的就要听命与她们

从一个完全不懂医院流程的病人的角度来说。感觉如果不是很明显的错误,属于很专业的医学范畴的话,护士应该不能十分准确的判断吧。。当然一般护士应该是能够辨别这些药物的用处的,毕竟常年工作,很多药也都很熟悉。但也不排除是个新手护士或者是确实没有辨别出来的可能性吧。感觉应该是医生和护士都应该负责人,当然更重要的是规范管理流程,真的出现了事故,不要相互推诿。毕竟看病这个事真的是大事,多注射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药品倒是不要紧,但如果是耽误了治病或者贻误了病情,那可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慎之又慎啊。

医生动笔动嘴,护土动手动腿。医生动动嘴儿,护士跑断腿儿!这大概是20年前医护关系的写照。现在看来,蛮不是这回事!护士责任重大,使命却未必光荣!每天累死累活,还要面对病人的不理解,医生的不配合,太难了!医生下错医嘱,护士确实应该三查七对,未发现确实是不对,但只应负次要责任,医生还是主要的责任者。一般来讲,护士的学历经验比医生要差一些,不应该苛求Ta们能百分百发现医生的错误,这有点强人所难。

医生开错医嘱,护士未发觉执行了?护士执行的什么医嘱?口头医嘱吗?药师呢?在规范的医疗机构这事很少发生,如果电子医嘱都有后台审核系统,那医嘱都可能开不出来,还执行呢。如果真错了,医师,护师,药师,3师同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过错行为的认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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