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4-12-07 10:45:01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约定损失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约定损失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看不理赔的金额大小,值不值得起诉,如果金额不大,痛痛快快拿完理赔款就行了 毕竟还是要过正常日子,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起诉,但其中花费的时间 精力和金钱可能算下来头比身子大,且不见得法院支持 保险范围外的费用都很难取证。所以 从实际讲,适可而止就行了,还是让生活尽快进入正轨为好。
可以,但是当事人对对方的主张有审查权,对不合理的主张可以拒绝。
保险公司不理赔的部分,有的属于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有的属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不赔的部分还有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的部分。如果对方当事人有合理的证据证明属于赔偿范围,我方应当赔偿,如果无证据证明,或者有证据但属于不合理开支,可以拒绝。
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边举例说明。
例一,交通费中有飞机票。一般情况下,飞机票属于不合理消费,但本案,原告亲属因为交通事故受重伤在ICU急救,伤者儿子在2000公里的外地,坐飞机赶来探望属于合理开支,且飞机票日期,起止地点,乘坐人姓名等经审查无误,飞机票属于特定时期的合理开支应予赔偿。
例二,交通费中有出租车票据3000元。原告因交通事故受皮外伤,查病历每天到三公里外的医院门诊换药,乘坐两元的公交完全可以直达,没必要坐出租。且就医十天,出租票一百多次,多数出租票的日期与就诊日期不符,里程不符,次数不合理,且多数出租票属于同一辆车,庭审中当事人无法就上述问题做出合理解释,因此本项被告方拒绝赔偿获法庭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交强险限额范围以内损失的首先由对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根据事故各方的责任分担,对方是全责的,全部由对方承担。对方有机动车第三者商业保险的,在保险限额以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交警划分责任是对方全责的,如果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或者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向其索要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提起诉讼。
肇事者与保险公司是民事合同关系。受害者和肇事者是民事侵权关系。这是两码事。所以,当然直接找对方索赔。假设对方没保险,就不赔偿你了?没这道理呀!
谢谢邀请回答,显然我对医疗赔偿的事并不擅长,不过我还是特意百度下关于医疗费的事情,希望把这个问题用自己的理解说得简单些。
医疗赔偿包括你本人因为对方造成的伤害而在医院治疗时的费用,基本的包括挂号费用,医疗费用,护理住院费等等,理应进行赔偿。
并且呢,即便你出院后,因为此次的伤害导致你的病还未痊愈,而仍需要费用治疗,同样是可以进行赔偿的。而后期的物理,等持续性的费用,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只要满足条件。
如果并非此次伤害造成的病情,原先有的病情不在赔偿范围内,因为本身就是你原有的。
当然你需要把医院开具的所有单据,病历等相关证明进行妥善的保存管理,这些是进行赔偿最基本的证据与证明。及时进行申请赔偿,而不要拖太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约定损失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约定损失赔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