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3 08:33:48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怎么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怎么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办理流程
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接收函》及 身份证。如果是跨省的转移,或省内部分社保机构需要先接收“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的,则需先到本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送往对方社保机构。
2、转入人员:
(1)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跨省转移的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2) 凭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 将转移清单一同带回;(一般医疗保险基金会在清单打印日期后的一个月左右才会转入。)
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的一个月后再将转移清单拿到社保大厅最里面( 7号窗口 )“基金管理待遇核算科”处签字,再到2号窗口办理电脑录入手续。
二、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医疗保险转移办理方法如下: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资金账户的转移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离职证明等。
办理转出。在转出地医保机构提出申请并开具医保缴费凭证,如果有欠缴医保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转入。到新就业地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后,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医保机构办理转入申请。
通过办事业务窗口验证资料后受理,制作《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于10个工作日内寄往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接收并验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办结转入手续。
以上是医保个人资金账户转移的详细步骤,具体规定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怎么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怎么转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