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4 23:33:01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文件把标准限定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扣除比例分为企业和个人。对于企业扣除比例和个人扣除比例由于地区不一样都会有所不同。个人缴纳比例为税前工资的2%+3元,单位为10%。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列支;在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可以根据单位情况自行制定。由于补充医疗保险有税前列支的政策支持,因此是目前北京市企、事业单位选择最为普遍的一种员工福利保障。
员工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其中在职职工年度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90%给予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90%给予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500元。
补充公积金是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作为税前扣除的。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