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4-01-23 20:57:26 点击: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先,需要来说一说咱们常遇到的医保异地报销的三种情况:
一是长居外地,在户籍地交医保,本人却长期在外地生活、工作的;
二是异地转诊,得了重病,而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外地的大医院看病的。
三是临时就医,短期旅游或出差时,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就医的。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
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首先必须自己先垫付就医费用,出院的时候在就医单位索要原始发票,用药清单和病历本。然后带齐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清单、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材料,到当地的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进行报销。
第一种情形,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第二种情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本人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已取得当地居住证;或提供投奔子女或父母(特殊情况可以投奔其他法定直系亲属)的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户籍证明。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第三种情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提供派驻异地工作证明材料(驻外机构执照、单位派出证明等相关材料)。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第四种情形,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第五种情形,由参保人个人申请,经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登记后,转市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人员。
如果发生异地探亲突发疾病、临时出差或旅行异地就诊、重病转诊等情况在外地看病,没有当地医保,报销的钱可能会少一些,报销还需要两地奔波,流程繁琐又费时。
简单来说,异地就医就是参保地和就医地不一致。而如果在异地就医前,提前做好备案,报销比例就能提高不少。
今天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说说异地就医时医保报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A.提前备案
B.备案流程
普通门诊需要提前备案后,才能在异地就医时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直接刷卡结算,但是有前提条件:省内可刷卡结算,省外则还要看是否有医保跨省合作(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官网等渠道查询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结算);
特殊门诊则无论是否备案,都无法直接使用医保在异地报销,只能携带好相关资料,回到参保地后再前往当地医保服务机构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百分之八十八,3000到5000元报百分之九十,5000到10000元报百分之九十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类药品按百分之八十,贵重药品按百分之七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百分之七十报销。
只要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的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完成了相关的手续后在四川省内跨市(州)就近可享受持卡结算的便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